2017江苏兴化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0名公告 |
作者:登峰教育 发布日期:2017/4/18 14:23:50 浏览次数: 下载地址:点击下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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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提高办学水平,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,根据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精神,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计划
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0名,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《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招聘对象
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。
三、招聘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2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3、年龄为35周岁以下(1981年4月17日以后出生);
4、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、学位、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;
5、身体健康,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四、招聘程序
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兴化市教育局、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)共同组织实施,按照公布招聘公告、报名与资格审核、考试与选岗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。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:
(一)公布招聘公告
兴化市教育局、兴化市人社局按照“事前告知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,在报名前分别通过兴化市政府网、兴化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。
(二)报名与资格审核
1、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不接受网上、信函、电话等方式报名,也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。
2、报名时间和地点:
(1)2017年4月27日(下午2:00—5:30)在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8#楼100D教室,4月28日(下午2:00—5:30)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电教楼306教室;
(2)2017年4月29日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00—5:30)在兴化市教育局一楼传达室(兴化市兴化大道西侧,市法院对面)。
联系电话:0523-83242833。
3、资格审核
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:
(1)《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;
(2)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;
(3)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(2017年应届毕业生待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);
(4)教师资格证书;
(5)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;
(6)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。
4、报名注意事项: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,对照公告规定,自行下载填写《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》,考生在填报时,须明确应聘学校与学科,不得兼报相同学科岗位。
5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现役军人;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;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。
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。
6、考生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全责。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,责任自负。兴化市教育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核,审核合格的,办理报名手续。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、恶意报名、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;对伪造、编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照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7、本次招聘开考比例,即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:3。报名结束后,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:3的岗位,由兴化市人社局提出意见,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,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、取消招聘计划数,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。
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提高办学水平,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,根据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精神,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计划
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0名,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《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招聘对象
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。
三、招聘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2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3、年龄为35周岁以下(1981年4月17日以后出生);
4、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、学位、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;
5、身体健康,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四、招聘程序
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兴化市教育局、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)共同组织实施,按照公布招聘公告、报名与资格审核、考试与选岗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。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:
(一)公布招聘公告
兴化市教育局、兴化市人社局按照“事前告知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,在报名前分别通过兴化市政府网、兴化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。
(二)报名与资格审核
1、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不接受网上、信函、电话等方式报名,也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。
2、报名时间和地点:
(1)2017年4月27日(下午2:00—5:30)在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8#楼100D教室,4月28日(下午2:00—5:30)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电教楼306教室;
(2)2017年4月29日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00—5:30)在兴化市教育局一楼传达室(兴化市兴化大道西侧,市法院对面)。
联系电话:0523-83242833。
3、资格审核
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:
(1)《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;
(2)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;
(3)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(2017年应届毕业生待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);
(4)教师资格证书;
(5)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;
(6)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。
4、报名注意事项: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,对照公告规定,自行下载填写《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》,考生在填报时,须明确应聘学校与学科,不得兼报相同学科岗位。
5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现役军人;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;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。
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。
6、考生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全责。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,责任自负。兴化市教育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核,审核合格的,办理报名手续。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、恶意报名、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;对伪造、编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照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7、本次招聘开考比例,即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:3。报名结束后,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:3的岗位,由兴化市人社局提出意见,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,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、取消招聘计划数,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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